民事诉讼记录是指个人或公司在法院进行诉讼活动的正式记录,这些记录一旦形成,将被永久保存在法院的档案中,不会被删除。即使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这些记录仍然存在,以确保法律程序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根据法律规定,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这些记录将永久保留,以供未来参考。如果个人或公司希望从失信名单中消除自己的名字,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如偿还债务或遵守法院的判决。只有在满足了这些条件后,才可能从失信名单中移除,但这并不意味着诉讼记录会被消除。
1、电子档案管理:民事诉讼记录通常会被法院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保存在案件管理系统中;
2、纸质档案归档:除了电子版,还会有纸质的案卷进行存档,通常保存在法院的档案室内;
3、案件信息公开:部分民事诉讼记录可能会通过法院公开网站对外公布,以实现司法透明;
4、长期保存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记录会被保存多年,甚至永久保存。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记录作为法院记录个人或公司诉讼活动的正式文件,一经形成便永久存档,以保障法律程序的公开和公正,除非极特殊情况,否则不会被删除,且即便个人或公司履行了法律义务,如偿还债务或遵守判决,可能会从失信名单中移除,但其诉讼记录依旧不会消失。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1、法律分析:民事纠纷,由法院负责管辖并裁决,法院会对民事纠纷案件存档。所以,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当然会有案件记录(案底)。但这里的案底只是法院的案件档案,不是行政处罚案底,也不是刑事犯罪案底。另外,如果没有履行法院判决,法院还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故意逃避执行的,还会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4、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5、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6、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1、法律分析:法院的裁判文书在互联网网上公开,是最高法院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2、只要是生效的法律文书,除涉及国家安全,企业密秘,个人隐私的以外,都必须在网上公开。
3、只要公开了,除有错误的以外,并且经过承办法官申请,经过县市省三级法院的批准,最高法院的审判管理办公室才能给予删除。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分析:1、民事案件不会销案,但会结案;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1、公司的法院诉讼记录,一般不可以删除。但如果公司有失信信息的,只要公司有已履行义务、与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等情形的,法院可以删除其失信信息。
2、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